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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简政
张简政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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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4307200010898996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湖南-常德
  • 手机:130772127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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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6-21 05:23)     点击:468

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?

  仅凭空口说分居,对方否认后,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,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,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:

  1、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

  2、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

  3、 居委会(或物业)居住证明,水、电、煤气发票等

  4、 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

  5、 证人证言,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,亲戚或邻居,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。

 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,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,即使否认了,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,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,因此从这一点来看,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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